宁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挂字[2010]1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宁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宁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得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 6月18日上午8时至7月1日上午11: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县城西街路219号向我局提交该宗地块书面申请,并于7月1日上午11:00时前缴纳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1日上午11: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城西街路219号;该宗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10年7月5日上午11: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限定现场竞价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有效,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规定,该出让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即7月1日上午11:00时前截止报名确认其竞买资格,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7月1日上午11:00时前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索取《国土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人:刘先生 巩先生 联系电话:5635773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