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江西商会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山东省江西商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山东省商会拟设置以下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能是:
一、办公室
负责本商会日常机构运营工作,作为会长、副会长的助手,确保上下级信息畅通无阻。我们精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并拟定会务文件,助力秘书长落实与检查工作,协调内部资源,记录会议要点,并妥善保管商会档案与财务资料。同时,我们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严格监管会费收缴与使用,为会长提供财务决策支持。此外,紧跟国家政策导向,为会员提供及时的政策与商务信息服务,组织商贸活动,助力会员企业开拓市场。
二、宣传部
致力于高质量出版商会刊物,定期传达党和政府的最新信息与政策,同时展示在山东取得成功的江西籍企业及杰出人士的风采。通过构建商会网络,我们积极收集并分享政治、经济、商业资讯,加强内外交流与宣传,有效提升商会及会员单位的知名度。此外,我们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将优秀会员及企业的典型事迹广泛传播,共同塑造江西商会及会员单位的良好品牌形象。
三、会员发展部
注重发展新会员,制定会员公约,倡导会员自律,为会员排忧解难。注重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反馈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间关系,为会员出必要的证明。组织实施会员的培训工作,帮助会员及理事单位员工提高素质。
四、法律财税专业委员会
对会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协调并指导会员企业进行法律诉讼活动,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承担商会有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解释,提供法律意见。
五、分会(办事处)
全省地级市设山东省江西商会分会(办事处)。分会(办事处)的会长为省商会的常务副会长,分会(办事处)的常务副会长为省商会的副会长,办事处的副会长为省商会的常务理事,办事处的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分别为省商会的理事和会员。省商会的会长、执行会长、监事长不得担任办事处的领导职务。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商会的工作部署,发展会员,为会员提供服务,为省商会提供本地区的会员信息,完成省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