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加入商会

山东省江西商会会员入会流程

第一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凡经营信誉较好的江西在山东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江西省驻山东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和机构,符合本会规定条件的,均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具备良好的职业、商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 能主动热心为本会奉献。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

(二) 由本人或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 经本会审查符合预备会员条件的,成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除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均与正式会员的权利相同;

(四) 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为六个月。预备期满后,经本会考察合格,转为正式会员;

(五) 转为正式会员的,由本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 享有本会提供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享有阅读本会编辑的报刊、信息等资料;

(七) 提请本会为其维护合法权益。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 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协助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参加本会活动,向本会提供企业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 其他应尽的合理义务。

第六条 会员退会须知:

(一) 要求退会的会员,应经所在分支机构讨论通过,并报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对退会的会员给予除名,收回会员证;

(二) 会员延期6个月仍不交纳本年度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并给予除名;

(三)被除名的会员,在三年内不得再加入本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取消会员资格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不论其在会内担任任何职务,一律予以免除。